昨天下班回家,菲佣告訴我婆婆拿了兩個紅包(各$5,000) 要給兒子和女兒,因為這次期中考兒子考得很好(女兒是順便), 但我請菲佣今天退回去.
實在想不通? 考好不是是應該的嗎? 為什麼要給錢? 更何況他們沒收入,所有費用都是我們支付的,雖然可以理解他們疼孫子的心理,但是動輒幾千也太大手筆了吧! 平常小孩是不給零用錢的,也不能亂買東西,只留一點過年紅包給他們 (純屬欣賞).學生好好讀書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頂多買個小禮物獎勵一下就OK了.
最近兒子不知是不是叛逆期了,早上問他事情總是不耐煩回答我,真想海扁他... ,下課後又恢複正常了,真不知是叛逆期還是上課前症後群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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